北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五章 行政管理第二十七条已废止民政部门应当做好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工作。民政、公安、卫生等部门应当做好精神病人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