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和郊区区县人民政府设立农业技术推广奖,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