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八条已修改任免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西宁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