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三章 任免案的提出第十六条已修改任免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