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建立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职业学校应当加强职业教育科研体系和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促进职业教育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制度,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步骤、权利责任、分配方案、组织保障等事项。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