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力度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鼓励珠江三角洲地区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招生。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