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力度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鼓励珠江三角洲地区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招生。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