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第三章 职业教育实施第二十条有效省级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职业学校教师聘任和职称晋升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和培训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职业学校分别负责编制本区域和本学校教师培训规划。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