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血站是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

血站应当告知献血者献血的注意事项和献血者享有的权利,为献血者现场提供营养餐和纪念品。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