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献血计划。

未完成年度献血相关工作的单位和社区,不予推荐申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评选。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