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莲花湖湿地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和利用第十四条已修改开发利用莲花湖湿地资源,不得超出湿地资源环境承载力,并兼顾防洪、抗旱等功能需要。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