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代表应当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代表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会议期间执行代表职务做好准备。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