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第二十条有效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表决,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