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有效本市市区范围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居住证管理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口,是指在本市市区居住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