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成立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对湿地保护规划和名录编制、生态修复等活动提供技术支持。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由林业、海洋与渔业、水务、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农业、旅游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