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九条有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和执业规范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证书,方可从事消防技术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