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蒙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对垃圾分类收集并清运下山,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单位和个人应当减少携带包装物进入重点保护区。鼓励游客自带垃圾下山并投放到指定地点。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