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应当听取市人民琨政府关于计划草案、预算草案的报告,并进行审议。

审议可以采用分组审议、专题审议、代表团审议和大会审议等方式进行。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