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障机制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建立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闲置、拆除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及其他水污染防治设施。地方法规 ·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