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第三章 水质保护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把饮用水输送管网的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并建立和完善饮用水输送管网安全维护制度,保证饮用水输送安全。地方法规 ·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