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老年人的知识、技能和建设经验,尊重他们的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各级人大、政协在选举或者推荐代表和委员时,应当考虑一定比例的老年人代表和委员。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0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