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活动。本条例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