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五章 文物流通和利用第三十三条已修改民办博物馆收藏、保管、利用文物的,应当遵守文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