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第十七条已修改宗教活动场所经依法批准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由管理该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组织负责对其进行修缮、保养和安全管理,并应当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