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资质管理第八条已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证;(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两年以上的驾车经历;(三)经客运服务职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6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