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中心城区山体绿线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山体绿线保护规划编制、修改和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国土资源、林业、园林、城市管理、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农业、旅游、环境保护、水务、民政、人防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山体绿线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