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海龙屯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海龙屯保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海龙屯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