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第八条已修改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应当确定地方性法规的提案人和提请审议时间。未按时提请审议的,提案人应当向主任会议作出说明。地方法规 ·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23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