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修改和废止第四十四条已修改修改或者废止地方性法规的意见和建议,由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研究论证,确需修改或者废止的地方性法规,报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有关立法程序办理。地方法规 ·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23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