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可以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与其基本原则相抵触。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2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