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立法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第五十一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有关具体问题的地方性法规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3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