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有关具体问题的地方性法规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法规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