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已废止私营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工会,支持工会依法开展活动,按时足额交纳工会会费。工会有权代表从业人员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依法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18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