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第三章 林地的保护和利用第十三条有效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编制或者修改省和市、县、自治县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专篇(章)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组织论证。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3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