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九条已修改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特定区域的经营性土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轨道交通用地控制范围,其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偿还债务。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