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市政设施条例/第五章 市政设施移交第四十五条有效移交资料审核、工程实体查验合格后,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移交书。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