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中小学校校园校舍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