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中小学校校园校舍管理条例/第三章 校园校舍管理第十四条有效学校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校舍房证;绘制校园总平面图和校园规划图;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校园校舍档案。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