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学校校园校舍管理,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