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