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节 表决第六十二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及时通报情况。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