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包括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和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本条例所称公共视听载体,是指固定在广场、建筑物(构筑物)内外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向公众日常播放节目的视听显示装置,仅发布广告的户外广告设施除外。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