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广播电台、电视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公共视听载体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播放公益广告和公益性信息。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