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公证协会是公证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依照公证法和协会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