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证条例/第五章 公证协会第四十五条有效公证协会可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委托,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议。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