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五章 管理和服务第二十八条有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制定游客流量控制方案,对游客进行最大承载量控制,实施动态监测、预警预报;游客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应当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保障游览活动有序、正常和安全进行。禁止超过最大承载量接纳游客。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