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地方金融服务经营第十六条有效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幅度内确定发放贷款的利率,不得向国家限制的行业和非法领域发放贷款,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社会集资活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