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适用本条例。新建成的居住小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原有的居住小区、非住宅房屋应当逐步实行物业管理。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