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已修改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业务及相关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