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修改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应当向买受人提供商品住宅使用手册。

商品住宅使用手册应当包括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