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第十六条已修改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房地产发展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情况以及市场供求状况,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用地年度供应规模、布局和时序。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