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市人民政府设立宁波市荣誉市民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宁波市荣誉市民人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宁波市荣誉市民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部门和人员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